儒脉今诠,文明互鉴
顶 玄理参同——01
在华文,这区分是容易作的:一为哲学,一为玄学。但在西方,philosophy一字皆摄。这名词初定于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在希腊有其特色,可说此学为希腊所独有,流传至欧洲近代。在印度的,可谓为玄学或精神哲学,性质又迥乎不同。在玄学是纯凭灵感和直觉,在哲学是虽在高境上凭灵感,然重概念。重概念则重分辨,重方法,玄学不然。它只能以较高底灵感代替较低底灵感,其所出的概念也是多象征而少直指,多概括而少分析。顾其目的虽同为求宇宙之“真理”,而玄学重直观,重体验或实践,论到精神上的证悟和受用,则竟可谓实际底了。
玄理同参——03
平心论之,欲情亦不是罪恶。此理至明,无欲情决不成其为人类,而放纵情欲适足以戕生,这亦是常识。或者卸除其享乐与神秘的外装,这一狄阿尼西亚道原本是很明智的或理性的,亦说不定。由于传世久远,初旨浸失,附加了若干黑暗成份,这类例子,在中外教派的历史上,亦属常见的。
玄理同参——02
赫那克莱妥斯是耶惠索斯人,是一贵族,世袭祭司之号(王者,Basileus),然传到他时只存其为一宗教上的虚街,这,他又让给他的兄弟了。他对本地人士极不满意,尝反对他们的政治措施。或者天性颇为隐僻,又加以对时代的不满,渐养成了对普遍人类的蔑视。生平著作不算丰富,所写的多是简语,但内容极充实,然未作说明。这里说是“谜语似的”,亦言其文字之难解。在其生平已有“晦暗者”(ho skoteinos)之称(此名视见于Ps.Arist.“DeMun-do”,C.5)。然不碍其为高深底哲学。于此可知其文字之多凭灵感和直觉,非如后期之依概念而推理,转而与东方的玄理有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