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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理同参——03

作者:徐梵澄 浏览: 发表时间:2026-10-07 17:23:36 来源:本文选自徐梵澄先生文集《玄理同参——01》


玄理同参——03

 

 

有一两点困难地方,我倾向异于他所取的结论,他积极地拒绝勃莱德勒(Pfleiderer)的见解谓赫那克莱妥斯为一神秘者;那自然是过甚其辞,而且,如其所云,是一误解;但在我,仿佛觉得在那误解之后,却有某一真理。赫那克莱妥斯之斥责其时代的“神秘道”(Mysteries),在这方面是不甚概括的;因为他所遣责的,是“神秘道”的那些方面,为黑暗魔术,身体的欢乐,识感的兴奋,至少在其末期的某些发展方出现的,其时“神秘道”进入颓废已深,一世纪后甚至耶路沁尼亚(Eleusinian)人物,亦成了阿启毗亚送斯(Alcibia-des)及其朋辈的危险底嘲笑资料。他的申诉是民众所愚味崇拜和迷信的秘密仪式,“使在人民所奉为神秘道者,不神圣地诡秘化了。”他反对狄阿尼西亚(Dionysia)道的极乐,在其接近“自然”秘密中的黑暗之法;但是,如有此一阴暗底有时且为危险底狄阿尼西亚的神秘主义,亦有一光明底阿颇罗(Apollo)的神秘主义;如在神秘底檀怛罗(Tantra)中有“右道”亦有“左道”(Dakshina Marga,Vama Marga)之分,虽赫那克莱妥斯未尝参与也未尝支持任何种仪式或扮戏,他仍然使人感觉他至少是“神秘者”和神秘主义的一个智识孩子,虽或是他母亲家中的一忤逆之子。他有点点神秘作风,有点直觉底阿颇罗式的内视,窥见生存之秘密。

 

 

疏释:

 

这段牵涉的问题颇广,必待略加说明。

请先略释关于印度神秘道的事。“檀恒罗”是Tantra一字的音翻,姑译为“密法”。此字在梵文中有三十四个意义,但在此是指各种求神的仪法,为了要得到超凡的权能。中国所了解的密法,属大乘佛教,所谓“密宗”或称“真言宗”,则主要是念咒,或朗诵或默念,其次是画符,和作其他秘密仪式。大乘到末期,论师之路已穷,术士之途渐启。论师所操的工具是因明,所诉予者是人的理智,所求达的目标是涅槃,解脱。到了龙树,无著,可谓登峰造极;即是龙树,已有二人,一是纯粹论师,一是附带了南印度铁塔的传说,似乎是一密乘神秘人物。人类的精神寻求,路道是广的,多方多途,极少人能纯粹凭理智而生活,因明甚至逻辑的范围有限,不能餍足人类精神的要求。于是大乘在中国这重实际而淳朴的民族思想之势力下,发展了禅宗,一切推翻,并文字语言也不要。在印度本土,这民族原富于幻想与宗教热忱,便吸收了印度教本身的一切对神的崇拜,发展了无数“陀罗”,诚所谓牛鬼蛇神,无所不有了。大乘的主旨依然不失,但在相当义度下“法术”盛行了。念一咒语,施一法术,便可收到超自然甚至超物理的效果。这便是所谓“檀恒罗”。它部分属佛教,但主要仍属印度教。

然有一点是于值得注意的,这类咒语以及法术,从来是不公开传授的。流传到西藏的,即所称为“藏密”者,似乎比较公开,其人士颇有社会地位,但在中国内地,这类人士自成系统,江湖上往往有之,不甚为凡人所崇拜。其间有各宗各派,由于各师的传授不同。在印度教中则分别所谓“左道”,“右道”,即通常所谓“黑法”与“白法”,大致非其道中人亦不得其详,而行“黑法”者,必不自以为黑,或者自知或不自知,如近古杀人祀“大力神”,在旁人必以为“左道”,为“黑”,然其人必自以为非是。似乎其分别在于由道德或伦理或反道德与伦理而入乎精神境域之辨。

神道超人道以上,但神道亦在人道之中。人道应当超出,若道德与伦理成了拘碍,则左道可济右道之穷。神道原不离人生,若其奔轶放荡转有害于人生,则右道正所以救左道之弊。通常两派是互相水火,于精神造诣已深,方可见其等平,因为人性中本来有这么两个趋向。其为流弊亦同然,总归是忘却了主旨或原来的指归,以小术小数为大道,忽略超上的精神境域了。

其次,在东方如是,在古代希腊同然。这些文化上的史实,近代很少人注意了,因为是陈迹,在学术研究上或犹有少数好奇之士,根据古典或考古学上的新发现,不时作出点新底报告,但自公元后六世纪,古希腊民族已完全消亡,哲学早已湮没无闻了。近代对希腊古典的认识,皆出自文艺复兴以后。古希腊哲学当然是光华灿烂,为人类智识努力的最高记录,但何以未能保世滋大,使其民族传世永久而保持其万世无疆之麻,这是历史上的绝大问题,或者可在其间寻出某些法戒了。综之,其声光文物,值得重寻,就此所提及者,不妨说明一二事。

“耶路沁尼亚”(Eleusinia)是古希腊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庆节。或者游行庆祝,群众大会,原有在于人类天性中,是所谓“群”德。这“群”德在生物中原是集体底自卫,是保持种性的本能,在人类则已升华,所以打破生活的平凡,开拓新底活动原地。在动荡的社会如现代者,群众运动多属政治性格;在古代较安定的社会,成为生活上的新刺激,主旨在乎精神追求,则多属宗教性格了。这希腊的耶路沁尼亚节庆仪文,亦即mysteria,兹译曰“神秘道”。原是敬祀雪勒斯(Ceres),收获之女神,和她的女儿颇罗色宾那(Pro-Serpina),司人类死亡的阴界的王后。——神话说凡人将断气时,不经她剪去一绺头发,终于是可以不死的。司理的是人生多么重要的两事。

以现代社会学和心理学(以至精神分析学)的眼光观之,这类神话以及宗教建置的价值无尽,其可探究者亦无尽。参加这节庆的,只有“神秘道”中之人。其入道之前,虽无年龄性别的限制,亦颇有严格底范围。起初是非雅典人不可入道,其后终于是外邦人或野蛮人不许参加。在社会上犯过罪或行使巫术的人,当然也在禁止之列。入道的仪式是先斋戒九天,作祈祷,奉贡献;此为参加“小神秘道”的初端,有祭司领导作种种仪式。一年之后,方可参加大组织,然后传授种种秘法。若有泄漏其秘密的,必被处死刑。这是最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规条,苏格拉底之定死罪时,甚与此事有关系。

传授是将入道者夜间带进一大庙里(mysikos sekos),在入门处以圣水涤手,教其保持心思清洁,其次方向之诵出神秘之文,该文是镌在或写在石上,上面盖以一石,上下契合,不易揭开(名petroma)。其次另有祭司发问,得一一答复。其次是神秘现象发生了。此入道之士,仿佛觉得大地震动,黑暗弥漫,火焰突明,雷电交至,魔鬼现前,呼号刺耳,凡可骇可畏之一切恐怖现象一时皆起。此之谓直觉(autopsia),久之始静,而入道者乃被叱退。其时所穿的外袍,由此奉为圣活,以为可辟邪魔,破败后犹传于子女,或送入神庙。

祭司有各职位不同。主祭司(Hierophantes)有侍者三人,持炬,传呼,司坛,各有其职。其余各祭司的等级亦分,如前所云赫那克莱妥斯所世袭的,亦是主要一职。他得念祷词,作奉献,司纠仪法。有四个助理,是民众所选举的。另外有十人为诸节庆大会之理事,佐理一切奉献或牺牲。

这一庆节在九月举行(Boedromion),从十五日至二十三日凡九日始毕。在这期间是不能拘捕犯罪者,或向政府有所请求,违者是罚巨金,或者处死。已入道的人,当禁某些食物,如豆,如鰡鱼,如山狸。也不许坐在井盖上。若妇女乘车到会场,罚六千银币。第一日名“大聚会”(agormos),各信士皆初聚集相见。其规则是公民一切平等,无贫富之分。第二日是“赴海”(alademystai),凡己入道者皆往海滨洗浴。第三日“献祭”,献的是鰡鱼,以及Eleusis地种的大麦。灌献之酒(名曰Thua)异常神圣,虽祭司亦不得尝。第四白“游行”,将迭弥帖(即雪勒斯)的“圣筐”(kalathi-on)载于一特制的车上巡行,道旁观者皆呼“迭弥帖万岁!”(chaire Demeter!)。车后随以妇女,亦各携篮子,中置芝麻,绒毛线,盐,石榴,蛇,长青树枝,饼,芦等物。第五日为“火炬节”,是夜人民皆执火炬游行。竞争谁奉献于女神的火炬最大。第六日为“雅克休斯”日,雅克休斯为攸彼得与雪勒斯之子,尝随其母遍寻其妹颇罗色宾那,因为她被地府之王(Pluto)劫去了。游行日载出了他的造像,手执火炬,像及拥之行者,头上皆挽着“雁来红”树枝为冠。此日遍处歌声,及击铜器作响,游行时信士舞蹈。出耶路西斯(Eleu-sis)之郊,至邻地某一无花果树下而止,中途过某一桥(Cephisus河上)必稍止,而凡过路者此时可遭其嘲戏而必不以为侮。行程入乎Eleusis,由一“神秘道”(mystike eisodos)入。第七日则为“运动会”,竞技,胜利者得奖,奖品为大麦。第八日名为“耶毗道罗斯节”,接受新会员,重行仪式收入道者。——以纪念耶斯悫那毗乌斯(A.Esculapius),自耶毗道罗斯回雅典时,常举行仪式介入“小秘密道”。第九日为最后一日,称为“陶瓶日”(Plemochoai),是作祭祀,用两个陶器制成的大瓶,盛满了酒,置之一东向,一西向,祭司念完了祷祝之词,便将其掷下地,打破了,酒便流出,这是作为灌献了。这么结束了九日来的辛劳。

这便是所谓耶路沁尼亚的“神秘道”,是希腊一切节庆中最神圣的一个。一切神秘法术在民间流传的,皆由此而起。这后来传到罗马,直到公元后四世纪,方为帖阿多修斯大帝(Theodosius Magnus,335—395)所废。大致自其最初设立起,每四年举行一次,前后行了一千八百年。

对这么一个历史事实,时代相隔如此其久,东西方距离如此遥远,我们实在不好赞一辞。其间详细情形,已不得而知了。这上述的记载,出自可靠的史实,只钩出了一大致底轮廓,或者去真不远。即就此一简括记载观之,这不好说是怎样不健康底举动。它充分代表了古代这一优秀民族的风俗人情,行之者不限于雅典而是全希腊,还传入了罗马,何况传世近两千年。但宇宙间的事,贵乎随时进步,续续增新,无论什么健全组织,日久必然不能无敝,如佛法,初起多么雄直,然其正法住世,亦不过五百年,像法住世,不过一千年,末流去原始形态已远了。这一秘密道之久而不能无弊害,亦属情理中事。何况宇宙间的事,一涉及神秘或秘密,便不能是至大至公。不是至大至公,可能无害,但亦可有害,其性质不定。若本身为一秘密道而又如此广被,则其秘密必不能长守,亦必不能无害,倘若原有所益,亦必不能无所损。少数个人可以保持某一崇高底理想,多数人则不能,多数人只可顺从一时代的风气或合为一潮流,必不能冀其保持任何崇高底理想而不渝变。因为,人性自古至今还未全般转化,天生不尽为君子而不免有若干小人。那么这么一大组织中必有藏垢纳污之处,因其秘密,或为公开的秘密,必附有臆揣谣传,或真或伪。其中的人物,倘若尽为纯洁,由此秘密之故,亦必不能皎然嚼然,何况未必尽皆如此。倘若精神权能实有可操,则有如武器,而操之者必不免于误用或妄用,亦情理中事。大致古今中外的宗教组织尽皆如此。“白法”,“黑法”,原同是一“法”,用之不正当则为“黑”,往往最初分辨在几微之间,而结果的分殊则异常浩大。这文字所说,如赫那克莱妥斯,在当时已对此“秘密道”大加攻击了。必然是已酿成了若干流弊,必待新有改革和智识上的启明。

其次,文中说及阿启毗亚迭斯(Alcibiades),这是苏格拉底的一位学生,后来为一大将,亦为一良好底政治家。然被谋杀而死,死于公元前404年,年四十六。其人富于天才,能冒险,且深有哲学智慧,古代有几位著名作者在其死后替他辩白了其时代人士对他的误解,以为希腊杀害了他便失去了一可使希腊强盛的伟人。如此处所云,必然对此“神秘道”亦表示不满。

就史事观之,似乎在古代不无流弊的,不单是这,而是狄阿尼西亚(Dionysia),纪念“酒神”(Bacchus)的节庆。这原是由埃及传入希腊的,有人认此Bacchus神,即古埃及的lsis,或“月神”。其纪念仪式亦不甚异。这种仪式在希腊各地又颇不同,大致皆在秋间举行,在葡萄收获以后。在城市举行的(称为astica 或ta kat’,asty’agroys,“在乡下”),有大、小之别。无疑,“小节庆”是“大节庆”的准备。而每年在雅典举行的,尤为盛大。

起初,这节庆仪式是颇简单,其原则是欢乐,而其末流入狂欢。人民皆出而游行,携了一罐酒,上加以一枝葡萄藤为装饰。其次牵一羊,其次随之以一筐无花果,最后为phalloi,表生殖的征蒙。人民各个奇装异服,求合乎“酒神”在神话上的传说,或披鹿皮,或着细纻,或戴法冠,或以长春藤、无花果枝叶、萄葡藤缠于杖头或编成圆环戴在头上。此外亦装扮成神话中种种怪物,作种种醉态,戏态。乐器随之,在乡村山野间浪走,作种种奇怪舞蹈,高声大叫'Evoe Bacche! Io! lo! Evoe! Bacche! lo! Bacche! Evohe!'亦有较庄严底队伍,则其后一群人捧持祭器,有一则贮了水。此后随着一班贵族童女,携着金制小筐,中贮种种果实,有时筐中盛着小蛇,往往婉欲出而使人惊骇。此后则随以一队男子,以花叶饰头遮面,持着长竿,上缚生殖象征,歌唱前进。此后又随以一队作女装的人物,着长白条纹长裙,而头戴花冠,手套亦为花制。此后多为乐队,一队人持着“酒神”的乐器(liknon),此为全会中最重要之一部分,无此则不成其为庆典,因“酒神”亦有Liknites(“乐神”)之称。

此一欢乐节在希腊各地的名称不同,也有三年举行一次的,也有五年举行一次的。后从图斯干尼传入罗马,称为Baccha nalia,流弊丛生。盛时会有男女七千人参加,当然使罗马城热闹一时。或许秩序被扰乱过甚了,终于为元老院所废;然废了久后又复兴,变到较为庄严典重了。

客观,然就历史眼光看,这是自古至今未有定论的一问题。古七贤之一的比达可斯(Pittacus,652—570 B.C.)立法,凡酒醉而犯法的人,惩罚加倍。禁酒从来被视为良法,但从有史以来,没有任何处能彻底实行。出产葡萄以酿酒,关系农民的生活,而饮酒又成了生活上的需要,所以从来无法禁绝。热带人犹易将其蠲(jūan)除,温带的人或寒带必藉此保健。秋收劳苦后民众籍此作一日之乐,在原则上无可非难,对于社会生活,不必须有坏影响。若在生活紧张、礼法森严的社会,民众必然乐此,每年有一超弛缓之时,反而保持了社会的精神健康,无形之中大有益处。但这可疵议的是荒于酒与色,群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酿成祸乱。一大群众的黑暗根性因此迸发,未足以为趋向光明的导扬。求其欢乐而不荒忘,不是容易的事。

酗酒者往往荒于色,皆足以丧生陨命。社会上的一部分祸乱,多由此起。这在罗马以禁止为明智,在历史上也不免于后世的非难,因为必有荒淫无度之事发生,败坏了风俗习惯。但其敬拜生殖象征,似乎不是弱点。自宇宙之创化立场观之,据我国哲学,整个世界是一阴阳之合,不但人类之男女,动物之牝牡,甚至植物,也是雄蕊雌蕊之合,结果而存其种性,甚而至于矿物,也有阴电子阳电子之分。同性相拒虽未必然,而异性相吸亦为通则。必神而明之,取此一而为二的宇宙原则为敬拜对象,由是而敬拜宇宙的创生者,则亦与吾国大易的玄学真理初无二致,所敬拜者不是此表象而是同此一“真理”。说者或以为有鄙俗与文雅之分,则不关系于原则而成为形式问题了。它在各民族的习尚不同。印度各地崇拜湿婆神的信徒不少,几千年中,其间文人学者何限,拜的是“天根”,传说是湿婆神的生殖器,其于民情风俗,可谓绝无不良影响。我辈近代自翊为启明,科学发达了,对此原则的物质方面当然比古人懂的多一点,但于这原则的“为何”没有解释,没有解释只好视为当然,牒出了现象而未能说明其原因,终于仍其为神秘,只是我们不以此原则为敬拜对象罢了。

精神方面的事往往只能由个人体会,它难于成为共通底真理而为大众所许。或能下正当批判的,从来只有极少数的人。但揣想历史上最初创立此种敬拜及其仪法的人,似乎不是无其明智,反之,却可能寓有深奥底道理,以此而神益人群。浅易观之,这似可使族类滋大,繁衍;但另一方面,是否救治了社会的疾病,有益于群众的或个人的精神健康,即间接为善生之一法,还大有可研究的余地。我们很难信它是人类野蛮风俗的遗留,因为不但希腊,即其发源的埃及,很古就已甚文明了。但古代社会情况的历史记录,不完全,材料是在某方面嫌多,于我们合用的仍是太少。精神方面,至今所公开的学问仍甚有限,晚近的心理学及精神分析学等犹待发展,对这,只好姑且存而不论了。

虽然,既皆是欲情的事,无论酒与色,而又公开,且加以敬拜,这颇难于通过我们的理智,则不得不视之为神秘道了。我们不能不承认享乐的追求,是一巨大力量;或者利用了这力童,成就了什么精神上的结果,如所谓“解脱”,以及其他,然非道外之人所知,这便是所谓狄阿尼西亚的神秘主义了。古希腊亦曾产生过一绝大底“虚无论”,比佛法之言空,尤为激烈,这似乎尼采在其《悲剧的产生》一书中也提起过。那是不是这神秘主义的副产品呢?享乐主义之与虚无主义,在逻辑上有其对反之相形,虽不必互为因果,在心理上有其密切关系。论宇宙之本实,据印度哲学,亦为“真”为“智”为“乐”,只是从人之门径不同。大致可说那从入之途是超凡的,而这从入之途是人间的,甚至是欲情的;是否达到同一自标,仍属疑问,但其动机皆是解除人生之悲苦。我们却又不可视此一神秘道为全无理智。很明显的,“酒神”便有两个表相,一为美少年,表饮酒之欢乐,一为丑老年,表饮酒之能使人身体衰老,精神虚弱。然则又有教示存于其间,是儆醒人不当纵酒或沉醉。

平心论之,欲情亦不是罪恶。此理至明,无欲情决不成其为人类,而放纵情欲适足以戕生,这亦是常识。或者卸除其享乐与神秘的外装,这一狄阿尼西亚道原本是很明智的或理性的,亦说不定。由于传世久远,初旨浸失,附加了若干黑暗成份,这类例子,在中外教派的历史上,亦属常见的。

文中所举与此对立者,是阿颇罗道,亦复成其为神秘主义。神话的传说初未一致,阿颇罗有四人(一为Vulcan之子,乃雅典人之护神。一为Corybas之子,生于Crete,尝与Jupiter争其地之统治权。一为Jupiter 与Latona 之子,由Hyperboreans 北国而往Del-phi。一生于Arcadia,称曰Nomion,因其为民众立法。第三者最著)。其最古者即埃及之阿鲁斯神或太阳神。可见此道亦由埃及传入。流传在希腊,谓其为美术、医药、音乐、诗歌、辩才之神。在

多地的造像,为壮大之少年,长发无须,罗马人喜效其姿态,蓄长发至十七、八岁时始剪去。造像或手持弓,或持竖琴。在Rhodes曾立有巨像,为古代七奇工之一。普通造像头上总环有光晕,在多处庙堂中有其“神示”,甚为古代人所敬拜。传说其亦能播散瘟疫,则头上环绕的是云而不是阳光。因为造像之圆光,有诗歌中又颂其有如太阳,因此俗人亦误以为即是“太阳神”。在埃及曾是,在希腊不是。

纪念阿颇罗的节日不是怎样盛大,如AEgialea举行的,纪念阿颇罗与狄安那(lJiana)之被劝回于该岛,传说阿颇罗与狄安那曾访该岛,被该地人士所逐而往Crete岛,随后该岛人民一皆传染情绪恶劣的毛病。后有本土先知劝本土遣派青年七男七女往克列特岛劝其返回,于是在岛上建一“劝导女神”(Peitho)之庙。纪念时不过男女游行。此外在罗马纪念的,不过是每年举行的运动会(Apollinaresiudi),传说古有预言诗,罗马人若立运动会纪念阿颇

罗,且醵资祀奉此神,则不难击败威胁罗马之敌人。相传第一次纪念时,忽传敌军迫近,于是人民争出城击敌,候见云中关如雨下,丛射敌军,遂获大胜,由此每年举行此运动会,至罗马建国后545年,此日乃定于每年七月。

这么看来,阿颇罗之敬拜,全无神秘。神话是优美的,说他是诗歌之神,常在帕纳索斯(Parnassus)山顶上,与九位文艺女神(muses)出现。——但我们稍深思文艺之创作,在其极诣,亦凭灵感,在作者亦不自知其所以然而然,只合说是自上而降,如一长篇中或者所谓神来之笔,或寥寥数语,便光气四射,千古不磨。这不能说是一偶然,而实可假定是上一界的光明下降。至今写艺术论的不少,美的探求不算不深,但对这现象,依然不能解释,只好说为灵感,那么,灵感出乎或依乎神明,依然是神秘境域了。但这期间人们不使用什么秘密法术,是一光明之道,可谓太阳的秘密,不是黑夜的秘密。而且,倘若后世的学术进步,可以希望其增上启明,不成其为神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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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志阁、汪夏


 


玄理同参——03
平心论之,欲情亦不是罪恶。此理至明,无欲情决不成其为人类,而放纵情欲适足以戕生,这亦是常识。或者卸除其享乐与神秘的外装,这一狄阿尼西亚道原本是很明智的或理性的,亦说不定。由于传世久远,初旨浸失,附加了若干黑暗成份,这类例子,在中外教派的历史上,亦属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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