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脉今诠,文明互鉴
九境之互为内外在义
以上分别述生命存在与心灵之九种境界,总而论之,要在言此整个之世界,不外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之境界。此生命存在与心灵自身,如视为一实体,则其中所见之境界,即有其相状或相;而此生命存在心灵与其境界之感通,则为其自身之活动,或作用,此用亦可说为此境界对此生命存在或心灵所显之用。于此吾人不能悬空孤提世界,而问世界之真相,或真实之为如何;亦不能悬空孤提此生命存在,或心灵之自己,而问其自身之真相或真实之如何;复不能悬空孤提此一活动或作用,而问世界中或自我中,毕竟有多少真实存在之活动或作用。吾人只能问:对何种生命存在与心灵,即有何种世界之真实展现及由此中之心灵与生命存在,对之之感通,而表现何种之活动作用于此世界及此生命存在心灵之自己或自我之中。则此中之生命存在心灵,与其所对之世界或境界,恒相应而俱生俱起,俱存俱在。此世界或境界,亦无论人之自觉与否,皆对此生命存在或心灵,有所命,而使此生命存在与心灵,有对之之感通;其感通也,恒灵活而能通,以与之俱生俱起、俱存俱在;并顺此境界或世界之变化无穷,而与之变化无穷。故此中生命存在之生,或存在,即此中之境界或世界之生与存在。其生,即感此境界,或世界对之有所命;其灵,即其感通能灵活的变化,亦所感通之世界或境界之灵活的变化。自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之感通,与世界或境界之恒相应之一面言,则一一世界或境界,不在此生命存在心灵以外;而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亦依其有此境界或世界,而称为真实的生命存在与心灵,故其存在,亦存在于此境界或世界之中;此感通,亦只存在于此生命存在与心灵及此境界或世界之中。而此“生命存在心灵”“境界或世界”与“感通”之三者,即互为内在,而皆为真实。
于此人若必凭空孤提一一生命存在与心灵,而就其有当下所未感通之境言,则此未感通之境,即在此当下之感通之外,亦可说其超越于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之外。人若凭空孤提一世界或境界,而说其无一生命存在与心灵,与之感通,则亦可说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乃超越于此世界或境界之外。凡此不同之境界,皆彼此各为一境界,而互相超越、互相外在,如互不相通相感;而有不同之感通活动之生命存在与心灵,亦彼此互相超越,互相外在,互不相通相感。凡此境界,或生命存在与心灵之活动,彼此不相感相通之处,则可说有一客观而外在之一境界或世界之存在与其他生命存在或心灵之存在。于此,不只有种种世界或境界与他人或其他有情之生命存在,非属于我;即我之有其前生后世,亦可视之如另一其他之我,其世界为一其他之世界。以至我之幼年青年中年之我,对老年之我而言,亦可视为如另一其他之我。由此而昨日之我与一刹那前之我,其一一之世界,皆一一为另一其他之世界,而亦皆对当下之我与其世界,为一客观外在之我与世界;而此当下之我与其世界,亦正无不次第客观化外在化,为此客观外在之我与世界之内容。于是此当下之我与其世界,若只为一无尽之次第客观化外在化历程中之一过渡之点,而于当下之我与世界中之任何内容,若皆不能加以把住。于此当下之我与世界,亦可就其不可把住,而视为空无所有。此我、此世界,亦即可说为非真实存在,或由存在而归于不存在之似有似存在,而非存在者矣。
然当吾人凭空孤提一世界或境界,而其谓外在于一生命存在与心灵时,或凭空孤提一生命存在心灵,而谓其外在于一世界或境界时,于此凭空孤提之事之外,人亦自有不如此凭空孤提,而见此生命存在与心灵,及其世界之互相内在之事。此即如吾人于感觉互摄境中所谓如吾正听声,而不见色,色自外在于此听,然可能见之色,自内在于可能有之见。如谓此可能见之色,为超越外在于吾之心灵之所听之声,亦当谓此可能见之色,同时内在于此可能有之见。当吾人由听声而更见色时,即可同时证此色与见之互为内在也。以此例一一生命存在心灵之活动与其世界之关系,皆同可作如此观。则一切吾人所视为互为外在之“生命存在于心灵对其世界或境界之关系”,简名之曰心境关系,皆可由此中之心或境之转变,而另见得一心境之互相内在之关系。言此中之心境关系,可视为互相外在,乃将互相内在之心境关系,错综而观,所成之说。依此错综而观,以将一一境,与一一生命存在心灵及其活动,一一错综而观,则自可说此一一境、一一心之活动,皆互相外在。然此错综而观之外,既可归于更另见得一心境互相内在之关系,则此错综而观,非究竟观,而只为一人观心境关系之过渡之观而已。
此过渡之观,自人所不能免。其所以不能免,乃由其为吾人之心境之自然转变中必经之一事。盖吾人之心境之转,恒由此心之先求自超越于其前境而转,而当其自求超越于其前境之时,即向于此境外之另一境。当其初向于另一境之时,即必先视此另一境,外在于其当前所对之境,而如只为一外在之客观存在。此视另一境为外在于其当前所对之境,而客观存在,即所以助成此一心之活动,自其当前所对之境中,拔出而提起之事。人必有此前一步事,而后其心之活动,乃趣向于此另一境,方更有相应于此另一境之另一心之呈现,再自见此另一心之存在,亦自见此另一心之存在与此另一境之相应,而互为内在。当其未有与此另一境相应之心,而望有与此另一境相应之心时,亦可视此心为尚未呈现之另一自自己之心,不在此当前之境中,亦不在当前之心中之另一我之心,或一神灵心,或一自己之下意识心,或秘密之阿赖耶之心、如来藏之心等。此皆可说为在我之当前之心外之心,亦如在此当前之心所对之境,有其外之境也。而人于此谓有此境外之境与心外之心,皆所以助成此当前之心境之转变,亦助成其转变后之见得此心境之互为内在,所不可少之一过渡之观也。
在此过渡之观之中,此生命存在之心灵,初乃由其前观所对之境中拔出,而向于其他视为客观存在之外在之境,舍此不能有心灵与境界之转变。故人初皆为一天生之信有客观存在之实在论者。即一唯心论者,在其日常生活中,亦时时信有一超越于当前所对之境外之另一境,为客观实在也。然人于此,若能更思此客观实在乃在思之之心之中,或为其心灵之感觉活动所可感觉,其心灵之可能的情意行为之所对,则又必见此境之内在于心,而属于此心之主观,而转为主观唯心论者。然一主观唯心论者,于念其可能有之心,尚未有,而求其实有,并信其必当化为实有,亦必能开必将化为实有之心时,则又必求化其当前之心为非有,并视其当前之心为当无,亦必将无,而成非实有,而当思其为一将无而成非实有者。此一思其当前之心当无亦必将无而成非实有之思想历程,同时即为在思想中将此当前之实有,否定之,而无之、非之之历程。至于人之思此当化为实有者之必能、必将化为实有之思想历程,则同时为一将此心能化为实有者,肯定之,有之、是之之历程。由此人即可以其所求其有之心灵,为一超越于其当前之心灵之外之客观实在之有,而人即可有一超主观的客观的心灵之存在之肯定。此一客观的心灵,又同时为人之主观的心灵之所求其化成,而被肯定为有者。则其有,即兼具为超主观之客观与通于主观之二义,即兼具主观与客观之二义,而亦兼统此主观心灵中之当前之世界与其求化成之心灵中之客观世界者。而人亦可由其兼具此主观与客观之二义,而视之为无此主客之分别之执着者,或兼通贯此主客世界,而亦主观亦客观者。当人能知此客观的心灵为兼通贯主观客观时,则人可实证此客观之心灵,即其主观之心灵所求化成,而亦必能化成者。则此客观心灵之虽超越于主观,亦内在于“此主观心灵之能化成”之内;此客观心灵中之境界或世界,亦内在于此主观心灵之能化成之“能”之内,与此“能”互相内在,而心境无不相应。于是前此之视客观世界在主观心灵之外,视一客观心灵为超主观,而统此主观心灵与其客观世界,而在其外其上者,皆只为一成就此最后之“见此客观心灵之内在于主观心灵之自求化成之活动之内,而在此活动中,见此中之客观主观之相应,而互为内在”之究竞义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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