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脉今诠,文明互鉴
顶 荐 生命的本始:天地、祖先、圣贤
今年六月十六日起,新加坡举办以“儒学与世界文明”为主题的国际学术会议。台湾、大陆、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以及韩、日、美、法、澳、纽等地的学者,提供了
崇德报本 诚敬感通
儒家有三祭之说,哪三祭呢?祭天地,祭祖先,祭圣贤。而这三祭是由于三本而来,哪三本呢?《大戴礼记》和《荀子》都有三本之说,就是天地、祖先、圣贤。荀子进一步说“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天地,是“生之本”,也就是生命的来源;祖先,是“类之本”,也就是族类的来源;君师,是治之本。君师,我们也可以解释成圣贤,所谓“内圣外王”,圣贤是国治民安的本源,因为他教人如何做人,社会如何运作。有这三本,所以有祭天地、祖先和圣贤的三祭,这是儒家所承认的祭。
尽性立命之道
简言之,即人之自学历程。至对外境之一面言,此外境中除人当前之感觉所遇之自然社会之外境之外,此整个自然社会之所由成之已往之历史,所依之其他外境,其为人之想象思维所已及者,亦皆为此全幅之外境之内容。其非感觉想象思维所及者,亦不断流入此感觉想象思维所及之范围中,以成此外境之内容。而人之由此外境之不断变化,或不断扩大、缩小,血一一知其所以应之之行,即吾人之灵觉之处世应务之历程。此中,人之自学历程,乃人不与外事相接,而静居独处之时亦有者。故可谓只属人自已之静以成学、成己之事。而人之处世应务,则必与世间之他人他物相接,而连于一身体行为动作而后有者,乃人之动以应务,而成物之事。而人之如何静以成学成己、动以应务成物,即人之尽性立命之二大端。
尽性立命之涵义
此外境之对吾人之活动有其顺逆,乃吾人自然之生命活动与外境相接,而为人所感者。此外境之可对吾人之活动,为顺为逆,即使吾人之活动,可成可败,可穷可通,可为福可为祸,可为吉可为凶,以至可生可死,而使人之生命活动之所得所有,皆可失可无,而见其得非常得、有非常有,为无常,为偶然得、偶然有,亦即为可存在可不存在者。此乃原始佛家之必言无常,原始基督教必言世间之存在为偶然性之存在、非必然性之存在之敌。佛家由见此无常,而言一切世间之生命存在之必有苦痛烦恼,基督教由见此偶然性之存在,而必求一非偶然之必然存在之上帝神灵。
生命的灵觉之破空而出之创生义与天德流行
此具生的灵觉之人的生命,应说其有一超越的形上根原,并与此根原有一超忘隔离,以破空而出,以创生出。自其为破空而出之创生言,此乃一前所未有之有。此有,可说是此根原之所生出,其所可能呈现之生的灵觉之不息不已,其所成之百行方德,皆可说在此根原中完全具足。一切人与有情生命之恒沙功德,亦同在此根原中,完全具足,真实常住,不增不减。然克就此生命创生之事,只是破空以显一有,破此世间之“无此生命”,破此“世间之他人对此生命之初不见其有,而对之之无知无明”,亦破“其自己对自己之存在之无知无明”,以显其有之一面说,则其破空而出,即于“空”有所破,其破上述之无明无知,对无明无知, 亦有所破。
天伦、人伦与圣贤之德
人与人之伦理关系,为一个人与个人之关系,亦即一人格与人格之关系。此似只为人与人之主观上之关系。然人之笃于伦理,而孝弟忠信者,其德性则有客观之意义与价值。而人之能仁民爱物、泽被群生,而立德立功于世者,其人格亦更有客观之意义与价值。此世间之孝子贤妻、忠臣烈士、一乡之贤、千古之圣,即合以形成各有其德性之人格世界。对于人格世界中之人格知崇敬,而自求有以效其行事,承其遗志,而以向上奋起之心,与之相接,世人之道德情操中,固多有之。然儒者则必于父子兄弟言天伦,于人之结为夫妇,视若乾坤之定位,于忠烈之行,视为天地之正气、浩气之所存,于圣贤之心,视为天地之和气、元气之 所在,皆是言人伦人德自有其宇宙性的意义与价值,存乎其中。
生命中之超分别我执性
然以人通常不能自觉此非分别之心灵之呈现与存在,故其心灵与概念之关系,恒不用此即用彼,不入于杨即入于墨,故不如此判断,即如彼判断,而若无归寂而超分别心之时。今只就此人之对其自己与自己外之他人或其他存在,形成一定之判断言,此中只有人之思想之伸进,以成此一定之判断,而未见其退屈,则亦无思想活动之自己超越性之表现,而亦即无善之可说。至若更本此一定之判断以分别人我,而与人之自执其我之俱生我执相连,以成分别我执,即亦有贪嗔痴慢等罪恶,如前于我法二空境所论,故人之可有此分别我执之心灵与生命存在之性,佛家恒以为不善也。
生命之自身之非执
所谓生命之自身非即是执,概念判断之非即是执者,以依中国儒家义,此生之所以为生之为一相续历程,乃一由隐而显,更由显而隐,由创始而来,更向终成而往之历程。依道家义,则更重其为由一无而有、而生、而出,由有而无、而化、而入之历程。至此生命为一由静而动、由屈而伸、由柔而刚、由阴而阳,再由动而静、由伸而屈、由刚而柔,以由阳而阴之历程,则为儒道二家与他家思想,所同常说。于此人说俱生我执,皆只是对已有已成之事物,而不自觉地有之执;说分别我执、分别法执,则或是对已有已成之事物之分别,或是“依一已有已成者之有,而谓非此有者即为无”之自觉之执。然此生命之所以为生命,则不只是一有或一无,而至少是一由无而有、由有而无之历程,或由隐而显、由静而动,更由显而隐、由动而静之历程,或《易传》所谓“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如“尺蠖之屈,以求信(伸)也”之历程。
儒家之天德流行境一一与前二境之异同
此所谓天德流行境,乃于人德之成就中,同时见天德之流行,故同时为超主观客观之境。然此不同于归向一神境,乃由自下而上之纵观,以见一统主观客观之上帝或神灵之存在,以使吾人之信心上达,而超主观客观之对立者;亦不同于佛家破除主观之我执,客观之法执,横遍十方世界,如实观法界中主客内外之一切法之性,更使智慧下澈,而超主观客观之对立者。今兹所言之使人德成天德之流行,要在顺吾人生命存在之次序进行,与当前之世界之次第展现于前,依由先至后、由始至终、由本至末之顺观,以通贯天人上下之隔,亦通贯物我内外之隔,以和融主观客观之对立,而达于超主观客观之境。和融即所以成其统,通贯即所以知其类,而其本则在依序,而顺成其言行。此苟子之所以言孔子之教在“齐言行、壹统类”也。
心灵之活动之深度、广度与强度,及有余情之性情为理性之超理性的表现,与性情之际
道德实践之目的,乃以一般目的之贯通为目的。求此一般目的之贯通,要在对此一般目的,更自作主宰,而加以取舍,加以进退,加以屈伸,以成其变化。此中之舍而退屈,在一般目的言为失败,而在道德实践言,则不必为失败,而亦为成功。此一般目的之成败,系于境之顺逆,顺则成,逆则败。然在道德实践之目的,则顺而安于成,逆而安于败,皆安命立命之事,亦皆尽其能感通之性之事。故无论于顺逆成败之境,人为其所当为,皆是对境有当然之应,亦皆可成其道德实践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