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脉今诠,文明互鉴
性善说是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果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孟轲,驺(一作‘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通鉴》以为始游梁,继事齐),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至其生卒年月,不可详考。他自称“由孔子而来百有余岁“(《尽心下》)。此语当出于其晚年;以此推之,大约生于周安王在位之后半期,赧王初年依然存在,即约为西纪前三八二至前二八九年之间。孟子在中国文化中最大的贡献,是性善说的提出。但这并非能突然出现的,而系长期发展的结果。
自殷周之际开始,虽然已经有了人文精神的跃动,但这种人文精神,主要还是着眼在行为的实际效果上;由行为实际效果的利害比较,以建立指导行为的若干规范。例如周初文献中,特别强调殷革夏命,及周单殷命的经验教训;这当然已经有了很深的精神反省,而所谓忧患意识,乃是这种反省的结果。人在这种反省中而注意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建立行为的规范,人实际已从神的手上,取得了若十的自主权。但此行为规范的根源,及行为规范的保证,依然须求之于人格神性质的天命。
但中国民族的性格,对由抽象思维及由想象所得出的结论,似乎总不寄以太多的信任。加以如前所说,因宗教与政治之关系,过于直接;并缺乏“彼岸”的明显构造;于是人格神性质的天命,随政治的混乱而开始崩溃。继之而起的,则是法则性质的天命。法则性质的天命,虽然可以说明人类行为规范的根源,如在第三章曾经引用过的“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这一类的说法,但法则性质的天命,依然是抽象的存在;对于人类的行为,缺乏强要和保证的意义。所以与法则性质的天命的同时,便发生了盲目性的运命之命的观念。经过孔子毕生的努力,而自觉到法则性的天命,实生根于人自身之中,而将人性与天命融合为一,使人的生命从生理的限制中突破出来;使抽象的法则,向人的生命中凝结,而成为可以把握的有血有肉的存在,于是人的行为规范的根源与保证,每人即可求之于自身之中,所以他说“为仁由己”。但孔子是通过他个人下学而上达的工夫,才实证到性与天命的合一。所以性与天道,对于孔子,还是个人的事实的存在;孔子似乎还没有把它客观化出来,加以观念的诠表,所以子贡才有“不可得而闻”之叹。
从一般的思想发展的顺序说,大抵是先有了某种事实的存在,然后才有由对某种事实之反省而产生解说某种事实的观念。有了某种观念,然后才产生表示某种观念的名词。观念与名词的产生,也即是将事实加以理论化的过程。由事实到观念,由观念到名词,常常要经过相当长的发展时间。孔子在事实上已将性与大道结合在一起,但子贡却只能说出“性与天道”的漠然观念。
一直要到代表子思思想的《中庸》上篇,才能清楚说出“天命之谓性”的话。从周初的“民彝”“命哲”的观念,经过刘康公“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以至《中庸》“天命之谓性”,这中间经过凡六七百年之久。据王充《论衡·本性》篇谓:“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玉海》三五作《养性书》)一篇。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按《汉书·艺文志》儒家有《世子》二一篇,名硕,即王充之所谓周人世硕,其书已佚。然以时代推之,其出于伪托无疑:至宓子贱、漆雕开等之言性,今皆无可考,但孔子以后,人性论渐成为思想上之一重要课题,当属事实。今日有典籍可据,在思想上言,则为上承孔子,下启孟子,可由此而得确实把握其发展之系统者,赖有《中庸》一篇之存。天命之谓性的性,自然是善的,所以可以直承上句而说“率性之谓道”。这两句话,是人性论发展的里程碑,但“性善”两字,直到孟子始能正式明白地说出。“性善”两字说出后,主观实践的结论,通过概念而可诉之于每一个人的思想,乃可以在客观上为万人万世立教。并且如后所说,孟子所说的性善,实际便是心善。经过此一点醒后,每一个人皆可在自己的心上当下认取善的根苗,而无须向外凭空悬拟。中国文化发展的性格,是从上向下落,从外向内收的性格,由下落以后而再向上升起以言天命,此天命实乃道德所达到之境界,实即道德自身之无限性。由内收以后而再向外扩充以言天下国家,此天下国家实乃道德实践之对象,实即道德自身之客观性、构造性。从人格神的天命到法则性的天命,由法则性的天命向人身上凝集而为人之性,由人之性而落实于人之心,由人心之善,以言性善,这是中国古代文化经过长期曲折、发展,所得出的总结论。
责任编辑:杨志阁、汪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