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脉今诠,文明互鉴
诚的展开
上面已说了仁是诚的真实内容。现在再研究诚在下篇中是如何展开的。在下篇中诚的分位,有如上篇中的“中和”的分位。上篇是以中和为桥梁而使中庸通向性命,便性命落下而实现为中庸,下篇则进一步以诚来把性命与中庸,天与人,天与物,圣人与凡人,融合在一起。“诚者,天之道也”(二十章),“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二十六章),天只是诚。“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二十五章),万物也是诚,用此可见天、人、物,皆共此一诚。“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二十章),圣人只是诚。“其次致曲,曲能有诚”,”则一切人皆能达到诚,亦即是圣人与凡人,共此一诚。再就人来说,此诚由何而来?
下篇特别点明“性之德也”(二十五章),即诚是人性所固有的作用,所以又说“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二十二章);“至诚”,乃性之德的全部实现,“至诚”,即是“尽其性”。此性乃由天所命而来,一切人物之性,皆由天所命而来。至诚,尽性,即是性与命的合一:性与命合一,即是由天所赋与于一切人与物之性的合一。所以在理论上,便可以说“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大地之化育”(二十二章)。因为人与我,我与物,皆共此一性。正因共此一性,此性全体呈现时之诚,其自身即要求人物非同时并成不可。所谓“诚者自成也”(二十五章),即是说诚之自身,即是一种完成。而所谓完成,即指完成自己,完成与自己同为天所命的一切的人与物,所以又说“诚者非自(仅)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同上)。因为诚则己与天合一,因而即与物合一,自然人与物同时完成,所以又说“合内外之道也”,内是己,而外是物。把成就人与物,包含于个人的人格完成之中,个体的生命,与群体的生命,永远是连结在一起,这是中国文化最大的特性。这种地方,只能就人性的道德理性自身之性格而言。因为人性有此性格,所以可规定人的行为的方向,并完成此种内在的人格世界,而决非就外在的功效而言,若就外在的功效而言,则人与物将永无同时完成之日。但尽管是如此,因为人性中有此要求,所以人便可以向此方向作永恒的努力。而人类的前途,即寄托在这种永恒努力之上。
然则诚为何能有上述的作用?如前所述,诚即是仁的全体呈露,诚即是实有其仁。诚的作用,即是仁的作用,所以它说“成己,仁也;成物,知也”(二十五章),知是由仁所发,知亦所以成就仁的。而三十二章说:
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下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按“经纶天下之大经”三句,正说的是“诚者,所以成物”。“夫焉有所倚”,是说明诚则自无不中。“肫肫其仁”,乃所以指明至诚之实。诚即是仁,所以至诚的状态便是肫肫其仁。能肫肫其仁,在此仁的精神内在世界中,便天人物我,合而为一,所以便“渊渊其渊”,“浩浩其天”了,则是形容其无限的高远。因其是无限的深邃与高远,所以便能含摄天人物我,合而为一,因为合而为一,则天、人、物的内在化,同时即是小我的消失,我的彻底的客观化,所以才“能经纶”,“能立”,“能知”。假使天下之“大经”“大本”“化育”,完全是在我的精神之外,我与天下,中间有一层障壁,那一个“能”字便出不来。因为我的彻底客观化,则今日的所谓社会科学,正为此一精神所要求。但今日的所谓社会科学,若缺少后面一段精神,则社会科学即使能十分精密,依然不能解决这里所提出的“大经”“大本”“化育”的三大问题。因为作为行为主体的“我”,与作为行为对象的人物(社会),其间存在有一层障壁,在此等处便呈现出知识效用的限制,便非要求摄知归仁不可,因为诚是实有其仁,所以至诚的圣人,虽然是“聪明圣知达天德”,但必定是与一切的人、一切的物同在,而不超绝远引;否则不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以成物。与人物同在,则其德其行,便会是与人物共知共行的中庸之德、中庸之行。《中庸》上篇之所谓中庸,实际即是行仁的忠恕,所以十三章说了“忠恕违道不远”,下面便说“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无不及);有余,不敢尽”。下篇以诚贯注全篇,即是以仁贯注全篇;仁的自身,即是“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所以诚即是中庸,若不了解下篇之言诚,乃继承孔门之仁,即系实有其仁;若不了解应从仁上面去了解《中庸》下篇所说的诚,便会觉得下篇所说的,不是一场大话,便是一种神秘境界,而远离于中庸之道了。
责任编辑:杨志阁、汪夏